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1日文档来源:综合处
根据《青海省化解过剩产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青海省化解过剩产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在各市(州)初选上报、中介机构综合评审的基础上,依据专家意见,拟利用省级财政化解过剩产能专项资金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大棒联合探伤线技术升级改造等11个项目予以支持。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 告 期: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董波 0971-6362660
省财政厅 李鸿涛 0971-6145953
附件:青海省2017年度化解过剩产能专项资金分配意见表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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