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8日文档来源:综合处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西宁海关
关于印发《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
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的指导及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新发布的2016年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34号令),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抓好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有效运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省经济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附件:《青海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大厦 邮政编码:810000 邮箱: zonghechu080@sina.com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省招商局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青ICP备15000171号